《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2014—2020年)作为附件同步出炉。《指导意见》分八个方面、共四十七条,重点包括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培育全方位对外开放新优势、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等。
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已发展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战略支撑作用最大的区域之一。
《指导意见》明确,长江经济带发展要遵循“改革引领、创新驱动;通道支撑、融合发展;海陆统筹、双向开放;江湖和谐、生态文明”的基本原则,它的战略定位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内河经济带、东中西互动合作的协调发展带、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
《指导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长江运能大、成本低、能耗少等优势,增强干线航运能力,改善支流通航条件,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扩大三峡枢纽通过能力,健全智能服务和安全保障系统,合理布局过江通道,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黄金水道。
《指导意见》指出,要依托长江黄金水道,统筹铁路、公路、航空、管道建设,形成快速大能力铁路通道,建设高等级广覆盖公路网,推进航空网络建设,完善油气管道布局,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建成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增强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战略支撑力。
在创新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长江口造船基地和长江中游轨道交通装备、工程机械制造基地;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优先发展现代物流、航运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在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利用区域运输通道资源,重点加快城际铁路建设,形成与新型城镇化布局相匹配的城际交通网络。
在培育全方位对外开放新优势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孟中印缅、中老泰等国际运输通道建设,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多层次对外交通运输通道,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形成区域物流集聚效应,打造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适时扩大启运港退税的启运地、承运企业和运输工具等范围。
在建设绿色生态廊道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强化水上危险品运输安全环保监管、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和船舶污水排放控制;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合理安排沿江工业与港口岸线、过江通道岸线与取水口岸线。
在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建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部委派出机构作用,协同推进长江防洪、航运、发电、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鼓励开展融资租赁服务,支持长江船型标准化建设;鼓励大型港航企业以资本为纽带整合沿江港口和航运资源;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沿江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
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将建成横贯东西、沟通南北、通江达海、便捷高效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形成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龙头、长江干线为骨干、干支流网络衔接、集疏运体系完善的长江黄金水道,高等级航道里程达到1.2万公里。
形成以沿江、沪昆高速铁路为骨架的快速铁路网和以沿江、衢(州)丽(江)、沪昆铁路为骨架的普通铁路网。
形成以沪蓉、沪渝、沪昆、杭瑞高速公路为骨架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和覆盖所有县城的普通国道网,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
形成以上海国际航空枢纽和重庆、成都、昆明、贵阳、长沙、武汉、南京、杭州等区域航空枢纽为核心的民用航空网。
形成以沿江干线管道为主轴,连接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油气管网。
形成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为骨干的城际交通网,实现中心城市之间以及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之间1—2小时交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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